2006年12月4日,星期一(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三版:世相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为婚事造假 难过警察关
陈正明 何梅芳

  笔者昨日获悉,义乌市365便民服务中心公安窗口和稠城派出所查处了一起弄巧成拙的户口迁移案件。
  11月29日下午,当事人丁某来到该公安窗口办理户口迁移,工作人员在仔细查验后发现其结婚证是假的。据丁某交代:因其女友比自己大11岁,怕父母不同意婚事,丁某就给女友做了假的身份证和户口本后,领取了结婚证,但在办理户口时被发现制止。丁某就用女友的真身份证、户口本办了一本假的结婚证,再次来到窗口,没想到又被识破。丁某因涉嫌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连同女友一起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